2015吉林公考省直党群部门考录将于7月6日体检

05.07.2015  09:3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省直党群部门、法检系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选调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为做好这次体检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7月6日,详细安排如下:

 

1.请报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全省法院系统选调生的应检人员于当天早4:30前到省高法正门(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集合。

 

2.请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的应检人员于当天早6:00前到省检察院正门(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集合。

 

3.请报考省人大、省档案局、省文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省总工会、省委党史研究室和全省检察院系统选调生的应检人员于当天早7:00前到省检察院正门(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集合。

 

二、招考部门须知

 

请各招考部门指派1名工作人员,当天早上按本部门考生集中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位,负责核实考生身份。省法院、省检察院各安排5名引导员全程参与体检工作。

 

三、考生须知

 

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如有遗失,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人民币1000元(请多准备些10元零钱)。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第一页病史部分要由受检者本人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其它部分不允许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