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遭羁押7年后无罪释放 申请国家赔偿282万

18.12.2015  08:49
吉林男子遭羁押7年后无罪释放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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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雍奎魁(中)接受法庭宣判。新华社发

  17日下午,雍奎魁的代理律师向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共申请国家赔偿282万余元。

  12月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通化市终审宣判被告人雍奎魁涉嫌杀人案,雍奎魁当庭宣判无罪,随即被释放。

  雍奎魁涉嫌杀人案,从案发至终审宣判已历时7年之久,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判死缓,一次判死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08年1月19日11时许,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接到尹某报案称:其74岁的母亲白某被杀死于自家蔬菜水果店内。警方在现场附近走访时,在一楼道内发现1袋橙子。结合案发现场有散落橙子这一情况,警方认为可能与案件有关,将之提取送检,提取指纹,其中就有来自四平市农村的雍奎魁。经鉴定,塑料袋上唯一可查清的指纹与雍奎魁指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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