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冬季期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署会
11月15日,长春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市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副局长许军参加会议并讲话,全市各区、开发区民政局主管局长、社会事务科科长,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长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冬季送温暖集中救助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冬季救助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及市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迅速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要积极发动社区力量,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报告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与当地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市救助管理站要加强对车站、繁华商业区,以及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广场、建筑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对不同类别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多样的救助方式,并配合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做好本市户籍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救助政策,公布救助管理站电话(85086100),方便市民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及时与救助管理机构取得联系。 许军副局长强调,开展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他们平安、温暖过冬的务实行动,是践行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民政工作宗旨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积极而为,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城区、开发区,将进行全市通报;对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实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