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家旅游“黑社”被查 退回已交团款7000余元

08.12.2014  23:04

    

    本网讯(记者周宏)近日,省旅游监察总队、四平市旅游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对四平市一家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依法进行检查。

    旅游执法人员在现场收缴的《旅游行程单》上发现,刘某经营的旅游产品中,含有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的“涉黄”项目;存在强迫旅游者消费、加价收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旅游费用等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与旅游者取得联系,现场责令刘某退还旅游者已交团款共计7780.00元。

    该“黑社”主要通过发放旅游宣传单、雇佣他人拉客等形式非法组织低价“港澳旅游”及“泰国旅游”,收费后不给旅游者开具任何收款凭证。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在出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注意查看旅游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要被一些“黑社”打出的低价旅游线路所吸引。

    同时建议广大旅游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由旅游质监部门监制的规范《旅游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在旅游中所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应在旅游行程结束后,90日内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