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对全省旅游市场交叉执法检查

20.10.2015  17:10

为落实《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打击旅游违法经营,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于2015年10月12日—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旅游市场交叉执法检查行动。

此次交叉检查抽调全省17名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省各市州及重点县市区的130余家旅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进行了检查。检查重点为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从事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服务网点违犯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旅游宣传、招徕以外的行为;旅行社低价经营、强制购物、查处“有照无证”等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未按要求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场所变更不及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检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的旅游合同规范文本使用情况;查处不规范旅游合同的行为;检查旅行社是否制作和保存完整的旅游团队业务档案;地接社和短线旅游组团社旅游包车档案;检查出境组团社与出境游客签订出境旅游担保金协议出境旅游担保金银行托管的执行情况。

检查组发现,抽查企业检查中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但也有部分企业抱有侥幸的心理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情况。重点问题主要集中在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涉嫌超范围经营、低价经营、未签合同、未按要求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未按要求制作和保存完整的旅游团队业务档案,地接社和短线旅游组团社旅游包车档案等,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检查组将对检查中发现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制作、悬挂牌匾;出境组团社不开行前说明会等未对游客合法利益产生侵害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对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指导、规范,并对旅行社企业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答,对《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责令当地旅游质监部门按照此次交叉检查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旅行社、分公司、服务网点进行检查,对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旅行社企业未在整改期限完成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未检查到的旅行社企业要求按照交叉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下一步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将继续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强化旅游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联合公安、工商、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处罚、曝光非法经营行为,把打击“四黑”、“不合理低价”、“超范围经营”、“强制购物”“有照无证”“未按要求保存业务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全省旅游市场检查重点,整治全省旅游市场乱象、净化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我省旅游业健康、安全、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