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管〔2022〕2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根据企业需求,省厅计划在疫情期间临时组织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考试工作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实施,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培训、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考试流程
(一)报名方式。
按原有报名方式,刷参训人员身份证,系统自动匹配企业注册地市(区),系统内原有(报往培训机构)人员,系统将按企业锁信息分配至企业注册地。
(二)资格审核。
由省厅按报名条件(见附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核,企业要对所报人员资格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后即可参加线上培训考试。资格审核中如发现企业上传虚假毕业证等情形,省厅将通报当地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
(三)培训考试。
1.各地域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主页“地域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开放培训考试地域的培训考试周期为3天,考试时间固定为周期内第三天下午1:30-2:30(主考时间),3:00-4:00(补考时间)。主考时间内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可继续在补考时间进行补考考试,已达到60分者无需再进行补考考试。
2.根据“地域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参训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内完成至少20学时线上学习(系统中原有报名人员已学学时继续有效),方可申请考试。通过“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登录个人账号,通过左侧菜单进入“考场管理 -- 申请在线考试”界面,符合考试条件人员会显示具体考试时间,点击“申请考试”完成申请,申请成功会显示“已申请,请关注考试时间”。申请成功后可在系统主页上查询到个人考试信息。每次申请考试只能申请一个专业类别。
3.请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考场管理 -- 在线考试”界面,仔细阅读“考试说明及注意事项”。待到考试时间后,点击“开始考试”按钮进行答题。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点击“完成考试”按钮交卷,交卷后显示得分,60分为及格,将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参训人员可通过登录页面“证书查询”查看电子证书,低于60分者可进入15:00考场进行一次补考。
4.考试终端机配置要求。考生在企业或其他场所考试,考试电脑应能与省厅培训系统建立良好的网络连接,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作为现场管理人员考试客户端:
(1)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
(2)软件:IE浏览器8.0版本及以上。
(3)电脑摄像头:应配置高分辨率摄像头,并确保摄像头能完整采集电脑前方座位区域人员及场景。请企业或参训人员提前对电脑配置及摄像头设置调试。
三、相关要求
(一)按地域设定开放时间。为避免因学员集中登录培训系统产生的服务器拥挤,保证线上培训学习及考试顺利进行,省厅将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情况,设定开放培训、考试的地域,并通过主页的“地域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发布(绿色显示),处在开放地域内的企业参训人员,能在线学习、考试及办理调转等业务,不能报名。处在未开放地域内的企业参训人员,只能报名,不能在线学习、考试及办理其他业务。
(二)做好组织管理。企业应当做好培训期间组织管理工作。请参加培训企业及参训人员及时关注“吉林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系统”发布的“地域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处在开放地域内的企业参训人员应在规定周期(3天)内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因自身原因错过培训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三)严格考试纪律。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考生禁止在考试过程中浏览其他网页。因考生操作不当,出现不能提交试卷、上传成绩等情形,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系统将通过电脑摄像头随机抓拍考生人脸,同系统中报名照片进行比对,不相符者,或因摄像头故障、网络连接不畅导致无法抓拍图像,考试成绩无效。
(四)恢复通告事项。恢复办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单位变更、人员备案等事项的通告》(第596号)所列事项。疫情期间,暂不办理人员强制调转现场审核。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企业及参训人员进行宣传。企业积极做好培训组织安排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吴斯琪 省住建厅建管处 0431-82752530
附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报名条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