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 试点省市机构已达16个

02.12.2014  12:22

  2014年11月4日,江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南昌成立。至此,全国已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的试点省市和机构达16个。

  2013年,根据中宣部、中国记协的要求,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湖北率先建立了省级新闻道德委员会。2014年以来,第二批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黑龙江、福建等13省市。

  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20人左右,包括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由新闻界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举报查处为重点、惩治引导相结合”是各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突出的工作思路,接受群众举报、查处新闻失德失范行为被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草案)》和《关于试点建立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各省都完成了建章立制工作,初步建立了评议、协调、通报、追究、评估和监督等相关制度。

  接受投诉举报、开展新闻评议,查处和通报一批案例 

  各省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渠道,包括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来信来访等投诉举报途径,并结合举报内容,认真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

  陕西省相关负责人介绍,自7月份以来,陕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例38起。其中群众直接来信25起,信访转办6起,领导批转7起。截至11月15日,已办结28起。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经相关部门认定确实有违规行为的,会向其本人和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行为恶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违法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浙江建立了新闻道德“负面清单”,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严肃查处,通报惩戒。截至目前,累计接受各类举报1800多件,其中涉及新闻单位的投诉165件,投诉件的办结率达到了90%以上。

  浙江省还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争取典型案例评议的延伸效应。据介绍,9月,委员们对《有关近期都市类媒体广告与新闻混淆的情况》中的典型案例提出评议意见,要求管理部门要对省市一些都市类媒体的生活类周刊、养生类周刊等涉及广告与新闻版面混淆不清的问题予以重视和处理。10月,浙江省工商管理部门召开全省大众媒介广告行政约谈会,对广告信用指数全省排名靠后的23家媒体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媒体坚守道德底线,依法刊播广告。新闻道德委员会将约谈内容编发情况简报,发放全省主要媒体,取得了良好的互动延伸效果。

  在严查严惩的同时,各试点也注重加强引导。贵州省通过举办“新闻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对全体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形成了常态化学习机制。

  遵章守纪的记者多了,肆意放纵的记者少了

  各试点省市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后,通过重点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对当地新闻媒体起到了极大的警醒作用,促使当地媒体单位主动与道德委员会对接工作,自觉建立完善本单位内部自律制度。

  陕西省相关负责人介绍,陕西日报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举报和群众来访工作,抽调了由纪检部门和机关党委组成的联合协调组对一些重大案件进行查处;陕西省华商报制定了被称为“天条”的《新闻采编人员行为规范》,采编人员一旦触犯“天条”立即处理,做到零容忍。

  浙江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和浙江省记协共同起草制定了《浙江媒体新闻道德自律公约》,共有151家新闻单位签署该公约,省委宣传部部长批示要狠抓该公约的落实。

  湖南广播电视台和浙江卫视还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

  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更给基层带来新风。湖南郴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前些年,郴州一度成为新闻敲诈等问题的重灾区。今年,中央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专项行动和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工作以来,记者队伍发生了一些明显变化:一是深入基层一线、走转改的记者多了,先入为主、搞概念性报道的记者少了;二是深入挖掘推荐基层好故事好经验好做法的记者多了,断章取义、肆意歪曲的记者少了;三是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的记者多了,敲诈勒索、肆意放纵的记者少了。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