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遴选6名机关文字综合岗位人员。
二、遴选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含主任科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文字综合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六)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学历情况等时间均按截止到2015年8月17日计算。
四、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广电大厦20A-3室,联系人:姚远、范文慧,联系电话:0431-85816302、0431-85816033。
3.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网址: http://gdj.jl.gov.cn/ ),登录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并提交下列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合格的,笔试前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资格审查并通知参加考试。面试前,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资格复审,并将复审合格即将参加面试人员相关情况报省公务员局进行确认。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通过考试,测试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
1.笔试。笔试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机关工作综合知识和文字综合。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依据《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为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和信息获得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与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官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公务员局的相关专家组成。根据笔试和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行考察,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考察后确定遴选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和转任
拟遴选人员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公务员局对遴选人选进行复核,复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公示、复核中发现问题不适宜转任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