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我们这样保障穆斯林的宗教信仰

14.07.2015  11:01

新疆:我们这样保障穆斯林的宗教信仰

新疆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马金伟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宪法、法律的保护下,新疆穆斯林的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在新疆,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传统上信仰伊斯兰教。新疆各民族穆斯林和睦相处,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团结友爱。

        新疆有2.38万多座清真寺,大约每4百多名穆斯林就拥有一座清真寺,其中有8000多座是做主麻礼拜的居玛寺。和田的加曼大寺是政府资助近年重建的,大寺保持了传统的维吾尔族建筑风格。新疆各地都有艾提尕清真寺,即寺前有广场的清真寺。每到古尔邦节和开斋节会礼后,人们在广场上载歌载舞。

        1958年,新疆伊斯兰教协会成立。改革开放后,全疆各地(州)、县(巿)级陆续建立起了80多个伊斯兰教协会(以下简称“伊协”)。各地伊协组织《古兰经》诵读比赛,“卧尔兹”演讲比赛,编写出版《新卧尔兹集》,组织穆斯林朝觐活动,开办宗教院校和经文班。从1995年开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国《古兰经》诵读比赛和“卧尔兹”演讲比赛。新疆伊协派出的参赛人员多次获得好成绩。2013年新疆选派的选手,参加了由阿尔及利亚宗教基金部在首都阿尔及尔举办的“古兰经》奖" >阿尔及利亚第十届国际《古兰经》奖”比赛,并在比赛中喜获嘉奖。2015年7月,第十届全国卧尔兹演讲比赛与第十一届全国《古兰经》诵读比赛在乌鲁木齐一同举办。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宗教人士。每逢重大节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到清真寺,到宗教人士家中看望慰问,他们常常是带上礼品,同宗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一起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心声,关心宗教人士的生活。

        许多宗教人士,他们不仅为信教群众主持教务,而且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行使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人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力。在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参政议政,参议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等各个领域。目前新疆在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大、政协任职的宗教教职人员有1800多人。充分保障了他们代表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力。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会或议会中,没有少数民族,没有宗教界的代表,但是中国有、新疆有,而且有很多,他们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点。

        1987年,在乌鲁木齐巿建立了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培养相当于大学本科学历的伊斯兰教人才,学制5年。据不完全统计,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历届毕业生770多人,其中已有600多人担任了清真寺的伊玛目。新疆已经形成了包括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和田伊斯兰教经文学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斯兰教经文学校,居玛清真寺伊玛目代培塔里甫等多层次的培养教育格局。

        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疆有400多万穆斯林,但只有400多名阿吉(指朝觐过的穆斯林)。为了满足穆斯林的朝觐愿望,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亲自与沙特政要协商中国穆斯林赴麦加朝觐事宜,疏通了朝觐渠道,开始了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的新中国穆斯林的有组织朝觐活动。从1990开始包租专机接送朝觐人员,多方面提供服务。目前,新疆已朝觐过的穆斯林超过5万多人。

        新疆伊斯兰教协会先后组织翻译出版了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版本的《古兰经》和《布哈里圣训》、《穆罕默德传》等共发行100多万册。目前,新疆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共56座,其中伊斯兰教方面有国家级2座,自治区级19座,县(巿)级39座。保护了以喀什巿艾提尕清真寺、阿帕克霍加墓,吐鲁番巿苏公塔,乌鲁木齐陕西大寺等为代表,沿袭了土木结构为主,古色古香的传统宗教建筑群。一些历史名人的麻扎,如《突厥语大辞典》的作者马哈茂德•喀什噶里的墓,也得到保护和重修。新疆自治区近些年来研究整理并出版了《突厥语大词典》、《福乐智慧》、《真理的入门》、《十二木卡姆》、《医药志》等少数民族文化典籍,硕果累累。

        “肉孜节”、“古尔邦节”穆斯林群众在清真寺聚礼后,在公共活动场所吹响唢呐,打起手鼓,载歌载舞,欢度节日。各族群众在节日期间相互走访,祝贺节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了尊重和保护。特别是对有伊斯兰教特色的饮食、割礼、婚礼、葬礼等习俗,在群众性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中被完好地保持着。新疆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条例》,以法律手段保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普遍实行火葬的城镇,这十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得到尊重。

        201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在今天的新疆,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穆斯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疆各民族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与全国各民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一起,正在共同建设新丝绸之路上的明珠,为实现中国梦、新疆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