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哲学意蕴

19.10.2018  14:12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现出新特点,人民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开始追求美好生活,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出,明确了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深刻理解和科学阐释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哲学意蕴,有利于提高我们实现新时代伟大奋斗目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反映了唯物论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告诉我们,我们的意识、认识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来自于客观的自然和社会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绝不只是主观愿望,更不是纯粹理论的逻辑演绎,而是中国国情社情民情发展的必然结果。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出,首先是基于社会生产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提高的客观事实。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社会总体发展水平都有了极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已总体实现小康,以温饱为标准的物质文化生活已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对生活提出更高层次、更多方位的要求。其次是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挑战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升,但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复杂而严峻,尤其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十分突出,成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制约因素。生产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生活要提高,就必须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和新期待,着力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将困难和挑战转化为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现实动力。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首先,人类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的特征。社会的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如此,人民的生活改善也是如此。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体现在数量与范围的扩大上,还体现在质量与层次的提升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温饱问题早已解决,总体小康也已实现,人民群众已有更美好的生活期待和追求。在需要内容上,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再局限于满足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在需要层次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追求进一步提升。新时代人民的生活需要不断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发展,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其次,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社会变革则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中国这场深入全面持久的改革开放,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而这种直接动力的产生,就在于不断破除阻碍人民群众需要获得满足的各种困难与障碍。也就是说,继续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解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必须破除影响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的制约因素。当前,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就是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其主要表现为: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战尚未取得完全胜利,全面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大力推进,等等。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就成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任务。 

  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表达了唯物史观的价值追求。人民史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其核心内容是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承人民至上的原则,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我们党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深刻总结,无疑是对当前国情的客观分析和准确把握,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主要矛盾的一方,把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这一根本制约因素作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任务,正是唯物史观在社会主要矛盾的把握和解决中的价值表达,不仅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而且彰显了唯物史观所要求的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则。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党在推进国家发展过程中常怀忧民、爱民、惠民之心,切实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真正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十分注重关乎民生、连接民心的改革,关注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获得满足中切实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唯物史观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