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还没装修 办停栓却被拒

06.11.2014  15:15

本报白山讯(记者 卢红实习记者 曹逸群) 2013年,白山市民马先生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并交了全额的供热费。9月22日,由于新房没有装修不能入住,马先生到供热公司为房子办理停栓手续,却被告知今年不能办理停栓,无论是否入住,都要全额缴纳供暖费。这是咋回事?业主:供热公司拒办停栓

  “你看这是我去年交的全额供暖费发票。”10月31日,在马先生出具的供热发票上记者看到,马先生缴纳热费的时间为去年12月19日,该房屋面积为107.7平方米,总热费为3015.6元。据马先生讲,他2013年8月份办理的入住,但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小区一直到当年12月份才让交供暖费。

  新购的房子始终没有装修。今年9月15日,马先生到供热公司为房子办理停栓手续,结果却被告知他的房子办理不了停栓手续,原因是开发商与供热公司有债务问题,不但办不了停栓,还要全额交热费,否则以后都无法供热。

  “房屋产权是我的,凭啥不让我停栓?”马先生说,“我打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跟我说找供热管理处,我给供热管理处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马先生当记者面拨打供热管理处电话,电话拨通了,但无人接听。供热公司:我们是代收热费

  在白山市华生热力公司收费大厅,远远地,记者就看到了热力公司专门为兴达花园设置的收费窗口,窗口旁还张贴了一份盖有兴达花园开发商印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上写道:兴达花园16号楼于2013年8月30日办理入网手续,由于供热设施不完善,经热力公司验收不合格,不能按期供热,经政府和建设局与供热公司协调,在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强行供热,并由热力公司代收供暖费。因16号楼供热条件保修期为二年,我公司将在二年内对影响供期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改造。今年将协助供热公司全额收取第二年供暖费,确保无关栓现象,过了保修期可按供热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兴达花园的其他楼号均可办理停栓供热,唯独16号楼必须全额收费,华生热力公司也是根据政府和开发商研究决定,代收热费,具体情况不清楚。开发商:是热力公司要求的

  针对华生热力公司的说法,白山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女士告诉记者,供热公司和开发商不存在管网不合格的问题,即使不合格也由建筑商承保,与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热是他们供,钱是他们收,发票是他们开,怎么是替我们开发商收热费?”龙女士说。

  而针对热力公司收费窗口张贴的承诺书,龙女士说:“公司出具承诺书也是出于无奈,这是热力公司要求的,否则就不给小区供暖,为了不影响小区正常供暖,公司才出具了承诺书。” 供热管理处:未接到投诉 马上落实处理

  供热公司和开发商各执一词,供热管理处投诉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为进一步核实事实真相,记者来到供热的行管部门———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管理处。

  处长项义发告诉记者,马先生拨打的投诉电话早就坏了,最近更换的投诉电话在网上和114都可查到。“供热管理处只是监管、规范供热企业的直属部门,市民如有供热问题解决不了,可第一时间拨打新的投诉电话,肯定有人接。

  针对马先生反映的问题,项义发称并不存在政府研究决定收取全额供暖费的问题,而是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马先生购买的16号楼后续配套费用拖欠,为了解决业主的实际问题,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并要求供热公司按期供暖,确保百姓利益。

  项义发表示,业主有权自由选择停栓还是供热,针对马先生的投诉,他将尽快处理。

  截稿前,马先生打来电话称,供热管理处已做电话回复,他的房子符合停栓条件,可随时办理手续,目前停栓手续已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