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定新增“机动车限行需征求公众意见”

25.06.2015  20:55

6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在修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第二次审议。相比去年年底的第一审版本,大气法二审版本新增23条条款,其中包括“鼓励机动车停车三分钟熄火”、“机动车限行需征求公众意见”等内容。

 

我国专门针对空气污染的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从1987年制定后至今已28年,其间仅在2000年做过一次略微修订。

 

大气法修法工作从2006年启动,直到去年才正式提上立法议程,这期间,雾霾问题开始在我国突显。

 

去年12月,大气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此后向中央各部门、单位、协会、高校、地方人大和公众征求意见。

 

记者获悉,今年年初向包括环保组织在内的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971人的5047条意见,其中三分之一的意见针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提出。

 

最新一版大气法修订草案较一审版增加了23条条款,新增的条款中,增加了“鼓励机动车停车三分钟熄火”、“要求机动车限行政策需征求意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不实公开最高罚20万元”、“地方政府需就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向人大报告”等新内容。

 

限行政策需征求行业协会意见

 

变化:一审稿中,对机动车限行给出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可根据情况规定限制机动车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二审稿中,增加了限行政策“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的表述。

 

解读

 

人大法律委:之前一些意见认为,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涉及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建议规定更加严格的程序。

 

柴发合(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机动车限行对于缓解重污染天气有效性强,但有必要让全社会参与讨论。征求各方意见,是为平衡各方利益,是负责任的做法。但表述中首先提到“行业协会”,不妥,应更强调征求“社会各阶层”的意见。

 

岳欣(环科院车用油品排放实验室主任):该条款应有更明确的程序,否则征求意见后没了下文,如单位、公众反对怎么办?

 

常纪文(国研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机动车限行势在必行,但也不能太过。除非是重污染天,平时一周限行一天合理,两天过了,三天就是违宪了。

 

鼓励机动车停车三分钟熄火

 

变化:二审稿中增加了“鼓励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的条款。

 

解读

 

柴发合:机动车怠速状况下的污染排放比正常行驶速度下的排放要多得多,对于北京这样交通拥堵的大城市来说,不仅可减少排放污染物,也可以节能。之前北京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时也经过好多讨论,最后没上很可惜,这个如果纳入法里,会是很好的办法。目前法律所写的“鼓励”而非强制性用词也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