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赵显(左一)等3名同志向宪法宣誓 记者 张秋磊 摄
23日,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罢免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职务的决议,听取了关于提请补选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有关人员任免职议案和说明,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的免职议案,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事事项、提请补选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长春市2015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认真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补选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赵显等3名同志的任职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会议首次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龙华、王宁、闻弘,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剑主持会议。
长春市市长姜治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70个字的誓言字字千金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3日上午,在长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刚刚当选的长春市政府秘书长赵显担任领誓人,他面向国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2名宣誓人整齐列队,高举右拳,齐声跟诵。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会堂,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参会人员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并被深深感染。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为此,长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长春市正式实施。
虽然第一次面对宪法宣誓,但对于70个字的誓词,领誓人赵显已熟记于心:“70个字的誓言虽简洁凝练,却意蕴丰富、字字千金。”赵显表示,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引领者”,自己有幸成为长春市第一批向宪法宣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向宪法宣誓等于向党和人民宣誓,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也是面向全市人民递交的一份庄严承诺书,更是对自身的一种严格约束和有效激励。”
本组稿件 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