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自觉抵制西方强行推广意识形态

15.06.2015  09:47

  “颜色革命”在一个国家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地缘、历史、政治、经济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总体来看,可分为国内和国外两方面原因。

 

  从国内环境来看,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名义上和法律上已经建立了民主制度,但实际上仍然处于某一党派或个人长期的权威主义政权统治之下。在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没有得到改善的同时,系统性腐败盛行,造成严重两极分化,使政权丧失民心。当权派长期执政,反对派往往指责选举不公,对“颜色革命”爆发起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地区和族群对立也是不能忽视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从外部背景来看,主要是西方意识形态战略推广以及西方尤其是美国地缘战略争夺的结果。在前苏联和中东北非地区国家内部出现严重经济政治危机的关键时刻,美国及西方国家总是不失时机地大力推动“颜色革命”。在“颜色革命”准备和进行的过程中,西方国家非常注重政府支持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的双管齐下,非政府组织发挥了特殊作用。

 

  无论从理论还是从现实来看,“颜色革命”发生和最后结果主要取决于各国内部的政治经济条件以及执政者处理问题的战略是否得当。把发生“颜色革命”的原因完全归因于外部干涉而不思改革进取,是不切实际的。

 

  “颜色革命”给相关国家、国际地缘战略格局和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爆发“颜色革命”的多数国家长期政局动荡、经济停滞、人民生活贫困、外交进退失据,有的国家恐怖主义泛滥,有的国家甚至处于战争状态。其次,西方国家通过支持某些特定国家的“颜色革命”,企图达成扶植亲西方政治势力的战略目标,使本已失衡的国际格局进一步向西方倾斜。再次,“颜色革命”给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恶劣的示范效应,国家发展所需要的政治稳定受到严重破坏。这对“颜色革命”最初的民主制度诉求而言,实质上是一种否定和背离。

 

  事实已经证明,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经过长期斗争和摸索形成的,是一个历史的和理性的选择结果。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各种文化和社会制度应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如果不考虑各国的不同国情和发展阶段,强制要求所有国家都实行同一种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既不尊重历史传统,也不考虑现实国情,到头来只会给相关国家带来灾难性后果。今天乌克兰的分裂和中东很多国家的乱象,就是例证。

 

  对待西方所谓“颜色革命”的企图,最好的应对策略就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集中精力发展自己。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必须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真正放在经济建设上,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让最广大人民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果,感受到国家的富强和希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当然,更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与任何妄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改革发展的言行进行坚决斗争。

 

  (邵 峰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