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省构建“一乡一强社”发展格局
吉林省委、省政府把扶持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重要内容,把整省构建“一乡一强社”,作为推进示范省建设重要方式。
坚持统筹规划,构建推进示范省建设新格局。吉林省按照“一乡一强社”的原则,突出玉米、水稻两大主要作物,聚焦全程机械化6个生产环节,采取30个粮食主产县整县推进,非粮食主产县重点产粮乡镇整体跟进的方式,培育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全省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0个,在全省形成“县县都有主力军,乡乡都有领头羊”的全程机械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机械化引领,构建机械化倒逼规模化发展新模式。按照机械装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装备能力与规模效益相协调,相对集中经营与整村整乡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配置农机装备,同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旱田经营耕地面积1500亩~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分别不超过250万元和450万元。水田经营耕地面积1200亩~45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分别不超过250万元和450万元。
坚持高标准配置,培育推动示范省发展新力量。以推进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为总抓手,采取农机装备和机具库棚双项同步建设,农机装备高标准、大型化、上水平全程配套建设,突破薄弱环节,弥补发展短板。在具体实施上,对旱田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烘干机及水田选配烘干机的,给予优先扶持。机具库棚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名称、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的“四统一”进行建设。
坚持多元化投入,注入推进示范省发展新动力。建设资金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资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3∶3∶4的投入比例实施购机补助。采取“二贴一补、二贷一租、二免一减”的方式扶持建设,在装备建设上,给予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两项补贴,在机具库棚建设上给予省级定额补助;开展农机贷、农机抵押贷两项业务和农机金融租赁,解决主体建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全省确定的全程机械化建设主体,在贷款上给予“免分类、免评级和减年限”政策,放开管限,降低门槛,扶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