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行动!吉林省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不挂人”行为
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2019年“315”晚会曝光重庆等地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的问题后,吉林省药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再次部署对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证书“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严肃清理不能驻店执业、兼职的执业药师。
两个阶段:
一是从3月16日开始至4月30日,各地组织所有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是从5月1日开始至8月底,各地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特别是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予以公示,而且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三个重点:
一是药品零售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二是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通过这次深度整治,将进一步破解执业药师“挂证”顽疾,规范执业药师从业行为,护航百姓健康。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进行整治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治行动。此后,每年都将整治药品企业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予以安排。
2018年10月,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之后,局党组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问题进行了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要求各地、各相关处室结合日常监管和“两节”“两会”药械大检查,重点突出对执业药师“挂证”问题进行检查,若发现执业药师不在岗、兼职、不能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近年来,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上报国家药监局注销了3个执业药师资格。
来源 | 彩练新闻
作者 |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