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一包工头拒付工钱 做“老赖”损失百万元

11.12.2016  15:07

  近日,敦化市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辖区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008年7月份,原告马某与被告魏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原告马某为被告转包北京一家技术公司承包的延边移动分公司在敦化地区的通信网络工程进行施工,原告按合同约定及被告的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2009年7月,北京这家技术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部分工程款12000元。2009年9月23日,原、被告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3870元,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欠款,但被告始终没有给付,马某走投无路,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敦化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决被告魏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马某劳务费2387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魏某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于是,马某向敦化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魏某及其在敦化市的财产进行地毯式查询,并运用全国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不间断查控魏某在全国范围内的部分金融系统的银行存款信息。根据查询结果,魏某下落不明且财产也均无线索。2015年4月29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魏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今年5月,在南方承建工程的被执行人魏某到天津市和青岛市竞标,因自己已被纳入失信名单,不能购买机票,只能乘坐火车前往竞标地,因为路途遥远,时间过长,他未能按时参加竞标。事后,经核算,该项目利润上百万元。今年6月3日,魏某主动到敦化市人民法院交纳执行案款,并请求敦化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中,撤掉他的信息,以免自己今后再有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