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福利教育医疗等政府信息将向民众公开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以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都要予以公开,主要包括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各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各个环节,主要包括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信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服务信息;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主要成效等执行、结果信息。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
关注一:脱贫攻坚领域
包括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信息。要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要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要注重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关注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方面信息。
关注三:教育领域
包括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信息。要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要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要公开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
关注四: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包括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方面信息。
关注五:环境保护领域
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方面信息。
关注六: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要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要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以及其接受救助款物的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关注七: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包括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