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战齐开,两战必胜”!通化市“硬核”政策支持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19.02.2020  16:03

  疫情防控期间,通化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出台“硬核”政策支持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保卫战,确保“两战齐开,两战必胜”。

   加大财税银扶持力度。 在安全生产前提下,对一季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同期10%以上的“四上”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建立市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企业名单,由同级财政按企业新增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各地方金融机构要按LPR基准利率下调100个基点计算贷款利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运输重点防控物资和保障公共交通、居民生活、邮政快递的企业收入免征增值税。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困难减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办理延期,最长期限3个月;鼓励各银行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发挥应急周转基金和信用担保基金作用,推广银行无还本续贷业务,实现不抽贷、不压贷、不停贷、不断贷,降利息、降融资成本和增额度、增中长期贷款的“四不两降两增”。

  保障生产要素供应。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供需监测,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的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应充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用电企业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在3个月内保持不变”的限制,根据实际情况按月选择基本电费结算方式。临时性取消“电力用户暂停用电容量少于15天的,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的规定,调整为按实际停用天数减免用电企业基本电费。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用水、用暖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且不收取滞纳金。

   组织协调“三链”保障。 强化资金链,落实我市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20条政策,制定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10条具体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等支持政策,为企业资金链提供安全保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完善配套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推动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系统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等问题,形成齐全完备的复工体系和协同一致的复产节奏,推动产业体系尽快步入正轨;补齐物流链,提前帮助企业规划运输路线,监测好人员、检测好车辆,及时发放绿色通行证,提高查验效率,切实保障物资运得进、产品运得出。

   多方筹措防护物资。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工作,着力保障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企业开工前要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开工后出现防护物资短缺,各地要整合各方力量,千方百计采购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提供安全防护保障。

   帮助企业用工稳岗。 利用新通化网免费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线上招聘、平台招聘等有效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开辟职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对企业由域外重点疫区返通的员工,落实隔离措施存在困难的,各级政府要提供便利条件,实现早隔离、早返岗。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保的企业,允许疫情解除后再行补缴。对不裁员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稳岗补贴,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员工队伍。

(来源:彩练新闻 作者:王忠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