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推进依法假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9月15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推进依法假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省法院院长张文显作重要讲话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主持会议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通报全省假释工作情况
9月16日,全省推进依法假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司法厅视频会议室召开。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领导同志及相关业务庭(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领导及有关庭(处、室)负责人,全省各监狱监狱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主持。会上,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通报了全省假释工作情况;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永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玉琦、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剑波、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马晓东分别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就假释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作了发言。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省法院院长张文显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政法机关依法假释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全面理解假释制度的立法目的,充分认识依法假释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做好假释工作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二是做好假释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三是做好假释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
(二)准确理解法律,严格执行假释的各项规定。一是正确理解刑事法律政策对假释的规定。二是我省假释的主要特点:假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假释罪犯中老病残犯居多,其他类型罪犯少;假释工作没有常态化;假释人员接受监管不到位。三是我省假释率低的主要原因:对法律理解片面;执法思想上,存有顾虑,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体制机制上存在缺陷;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较低。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我省假释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政法机关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刑法》规定假释制度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假释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殊意义,把假释制度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资源开发好。二是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假释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假释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参照全国罪犯假释的平均水平,确定全省罪犯假释率为3%-5%,今年不能低于3%。假释对象的范围,从老病残罪犯扩展到其他类型罪犯。建立社区矫正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增加对社区矫正机关人财物的投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条件。四是统筹协调,保证假释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政法部门要同心协力,共同推进,努力把我省的依法假释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文显同志的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里两个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执法标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有力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政法各部门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开展假释工作,积极推动全省假释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