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六举措”做好农业普查前期工作

20.11.2015  09:43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和众多农户,范围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此,延边州人民政府六项措施确保农业普查前期工作落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参与部门要按照全州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并第一时间成立本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二是确保普查经费。各级政府要将本级负担的农业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做好普查队伍组建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政府的作用,选配出优秀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并加强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力度。
      四是宣传到位。要合理运用宣传部门职能,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一手信息,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和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六是坚持依法普查。农业普查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确保基层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