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显成效 湖南国有林场焕然一新
国有林场是国家重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在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湖南省现有国有林场208个,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达90.1%,是湖南省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功能最完善、生物多样性最富集、森林景观最优美的区域。
因而,国有林场改革势在必行。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批准湖南省列入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2013年11月,湖南省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参与实地调研,地方各级层层抓落实,如今,湖南省国有林场全面通过了国家验收,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
国有林场改革势在必行
虽然国有林场是事业单位,但在改革之前,却长期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完全靠自收自支,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处于“不工不农、不企不事、城里不要、乡里不管”的状态。这种滞后的管理体制,加上地理位置恶劣、投入不足和政策支持不到位,致使大部分国有林场发展陷入困境,苦于“找饭吃”,无法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湖南省林业厅副厅长柏方敏如是介绍。
由于经营困难,湖南省有194个国有林场存在不同程度的负债,占林场总数的93.72%,各类债务达48.59亿元,其中金融债务16.09亿元,包括营造林债务3.27亿元、基础设施债务5.34亿元、其他金融债务7.48亿元;非金融债务32.50亿元,包括拖欠职工工资10.85亿元、拖欠社会保障费8.63亿元、拖欠离退休费2.76亿元、拖欠公积金1.92亿元、拖欠各类借款8.34亿元。
目前,湖南省国有林场职工57510人,约占全国的1/10。其中在职职工38220人,“4050”人员13771人,占在职职工总数36%。许多国有林场执行的工资标准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标准,职工实际收入大大低于当地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普遍存在工资不能足额按时发放的现象,少数国有林场的职工维持基本生活都相当困难。湖南省林场下岗待业职工17634人,占全省在职职工的46%。
此外,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落后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还有2个林场场部和394个分场(工区)不通公路,2个林场场部和353个分场(工区)不通电,21个林场场部和656个分场(工区)不通电话,场部饮水困难的林场占国有林场总数的42%。有40%以上的林场经济困难,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效益低下。
这种整体弱势、贫困、落后的状况,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制约了其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生态功能的发挥,严重影响了林场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林区社会稳定,并对几十年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果构成威胁,国有林场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湖南国有林场改革成效显著
被列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后,湖南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国家验收,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及湖南国有林场改革的经验,湖南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王明旭谈到,国有林场改革,首先在于坚持公益性方向。湖南省208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7个,完成了单位属性变更登记,落实了法人自主权。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意味着实现政府财政资金兜底。湖南省国有林场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今后主要任务是保护和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向社会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在管理体制上,根据林场经营规模大小、经营管理难易程度,立足今后发展,湖南省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14177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3302个,差额事业编制875个,较改革前精简编制35.56%。人员、机构和续保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现了“因养林而养人”的目标。
在保障和完善民生方面,湖南省国有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改革前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绝大部分已经偿清。湖南省3041名林场职工,依据相关政策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本着自愿的原则,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湖南省通过发展林果、林下经济、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多种形式转岗就业9671人,内部退养、发放基本生活费5205人。湖南省国有林场形成了老有所养、医有所保、居有其所、安居乐业的和谐局面。
目前,湖南省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51775户,实施完成了17.8万人的国有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开展了国有林场电网改制和改造工作,林场电网基本移交大电网,生产生活用电实现了同网同价的目标。国有林场公路基本纳入当地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湖南省财政每年安排林区公路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在累计已安排近8.64亿养老保险补助的基础上,湖南省财政每年预算8300万补助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续保费用。湖南省财政2015年一次性提高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3元/亩,2016年开始将逐年增加1元/亩,直至与集体林同等标准。
针对发展机制,在国有林场森林管护、森林防火、营林生产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的方式主要面对林场富余职工购买服务6126人。湖南省国有林场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对38220名在职职工实行聘用制和合同制,形成了能者上、劣者下、奖勤罚懒的局面,为国有林场的转型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初步理顺,国有林场得以将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如建立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严格实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通过提高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增加财政补助等方式,在减少正常采伐限额和严禁采伐天然林的基础上,湖南省国有林场实行限伐、禁伐;建立湖南省国有林森林资源综合监管平台,促进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水平,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林业资源管理政策、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提供支撑。(记者 李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