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眼中的改革——访永吉县检察院检察长付春魁

09.08.2016  03:03

  “我们的改革可以用几句话概括,那就是责权分明,节奏加快,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大幅度提升。”付春魁,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当说起永吉县的检察改革,作为该院这场变革的“导演”,他简单扼要地说了这几句话。 

  吉林省作为全国的司法改革试点省份,率先在省内几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永吉县并不是首批的改革试点单位,但改革步伐并未落后,经过上下努力,永吉县检察院以全新的面貌开展工作,并屡创佳绩,这离不开付春魁在这场变革中所扮演的角色。 

 

      思想引领 一周时间找17个干部谈话 

 

  

  “我们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逐一逐项地进行落实改革措施,我们认识到,司法改革最终的效果,那绝对不是换汤不换药的变革。”付春魁说的很干脆,表情也很凝重。

  改革之初,首先要统一思想,领导班子成员有9个人,按照改革要求,班子成员有三分之一不能进员额。而作为一个基层院检察长付春魁来说,在权责利面前如何掌控?实际上是一道很难的题。

  “我们班子不能进员额的有三个成员,分别是纪检组长、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专职委员兼办公室主任,这三个人我都谈一遍。”付春魁表示,如果省院要求,一把检察长也可以不进员额,那自己首先选择不进员额,绝对不会在利益面前跟其他人去争去抢。

  “我们的干部是好样的,都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付春魁说,领导班子成员定下来后,接下来就是更艰巨的任务——如何做中层干部的思想工作。

  “与中层干部谈话谁去说,就只有一把手去说,一把手在这时候要敢于担当。”付春魁在党组会上郑重表态,“得罪人”的事由他来做,所有的责任都由他来承担。 

  于是付春魁利用一周的时间,跟17个中层干部每个人都谈一遍。

  “那些天真给我累够呛啊,天天就是谈话,我不能让干部有情绪,疏导他们如何进行角色转换。”付春魁说,永吉县检察院的领导干部懂政治、识大体,这为司法改革向前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6月1日,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第四次到永吉县检察院调研。

  “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敢于担当,一把手的精神状态不同,改革效果绝不一样,永吉县检察院的检察改革工作在一把手的带领下,做到了真干、真试、真改。特别是永吉县院的思想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杨克勤对永吉县检察院的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责权分明 压实办案责任 

 

  

  “我们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盲目追求编制数量的绝对增加,把人员力量集中注入业务第一线,设置以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办案组织。”付春魁介绍,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一般由1名主任检察官、1名承办检察官、2名以上辅助人员组成,主任检察官为办案组负责人。

  按照责权清单要求,主任检察官和承办检察官对办案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享受相应的权力。当主任检察官与承办检察官意见不一致时,经内部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主任检察官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改变承办检察官的处理意见,主任检察官对改变后案件的处理承担责任。主任检察官对案件不能决定的,由部长召集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仍不能作出决定的,或拟提出证据不足不批捕、不构成犯罪不批捕、不起诉等三种意见的,按程序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主任检察官、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负责。

  “有权必有责,责权相符,是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关键。”付春魁说,明确主任检察官、承办检察官责任、义务和追责办法,在强化责任追究中规定:除严格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有关规定外,检察官在办案中出现司法瑕疵、司法过错或违纪违法情形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检察官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司法责任追究不受职务变动、岗位调整和退休的影响。同时,严格执行检察官惩戒制度、惩戒措施与检察官职级、薪酬挂钩。

  “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检察官主体地位确定了,责权分明,使他们对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更加尽心尽责了。”付春魁深有感触地说。

 

      节奏加快 办案数质量大幅度提升 

 

  

  “我们曾经打破过历史纪录,今年我们可能还要突破历史记录。”说到今年永吉县检察院的工作成绩时付春魁有些兴奋。

  2011年8月,付春魁到永吉县检察院任检察长,当时的反贪、反渎以及其他工作在吉林市地区处于倒数。

  “我是干反贪出身,当过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直到当检察长,我对反贪、反渎的工作是轻车熟路。”付春魁说,他上任之后,一直也很重视这块工作,因为他深知,反贪、反渎工作是检察机关工作的亮点和重点,这一块工作成绩上去了,其它方面的工作也都能带上去。

  2013年,全省反贪工作,永吉县检察院查办7件43人,名列地区前列,开创了永吉县检察院的辉煌业绩。

  “说心里话,案件数量上来了,但我感觉还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出来的。”付春魁说。

  2015年4月开始的司法改革,永吉检察生产力一下释放出来,去年底再创新高,今年,反贪反渎工作又创下了纪录,目前,已办理32起案件。

  “案件数量不但增加很多,案件质量上,也都是经得起推敲。”付春魁对办理的这些案件信心十足。

  “我对办案人员要求,不要盲目地追求办案数量,要把每一起案件做好,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这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的改革成果。”付春魁说。

  截至目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期增长180%,案件数量人数创同期历史新高,大案同期增长211%,要案同期增长100%。这是永吉县检察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据了解,改革后,除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外,其他各项工作也都有巨大变化。截至5月25日,刑事检察工作提起公诉125件301人,相对不起诉6件6人,追诉1件2人。平均办案时间25天,较上年同期缩短5天。批准逮捕61件71人,无逮捕必要不批捕4件4人,追捕4件5人。平均办案时间3天,较上年同期缩短2天。

 

      地方党委对司法改革给予大力支持 

 

  

  “县委、县政府对检察机关的工作非常满意。”永吉县委书记盖东平对永吉县检察院的改革给与高度评价。

  盖东平表示,凡事涉及到地方党委政府应该做的事,一定是从有利于改革的角度,尽量为检察干部创造条件,要把工作做到位、做细致,还要在部队伍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

  “改革过渡时期,我们在探讨新形势下地方党委与检察院、法院的关系。”盖东平说,在党委统筹下,需要党委、人大、政协更好地推动检察机关的改革,因为法检两家的体制改革,更是当地党委、政府要融进去、要了解、要推动的事。

  “无论是从经费保障还是物资、人员保障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做检察机关的坚强后盾。”盖东平表示,永吉县检察院司法改革已初见成效,目前办理的案件中,无一件撤案,而且干部的精神风貌、状态调整的好,特别是职责更加明晰了,发挥作用也更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