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改革职称评审:不拘一格选人才 选人用人交单位
中国吉林网讯(于淼)近两年来,省人社厅紧紧围绕新一轮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对创新人才的需求,不断创新完善职称评价机制,加快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坚持树立不唯身份重实际、不唯论文重贡献、不唯学历重能力、不唯资历重业绩的评审导向,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一整套相对稳定、规范、公开、透明的职称评审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职称在人才发现选拔、培养使用等方面的导向激励作用,切实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拓展了职业发展空间,促进了人才的脱颖而出。
创新评价机制,不拘一格选人才。围绕省委、省政府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部署要求,相继出台了《关于激励科研人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等系列创新举措。根据这些文件规定,凡在省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并作出突出贡献的7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岗位业绩。可免除职称评审各类条框限制,跨台阶直接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对贡献大、产值利税高、安置就业人员多的非公企业经营管理者,打破身份和学历等条件限制,极大调动了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创新创业热情。对海外留学回国来吉工作或从省外引进的专门人才、领军型人才和优秀博士后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开辟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组织专门的评定委员会单独认定。评价机制的创新使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2014年,全省有261名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直接获得高一级职称任职资格,有371名经营管理人才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累计为13670名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了相应职称,为106名成果转化突出的实用型人才破格认定了职称。
加快职能转变,选人用人交单位。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省人社厅积极转变职能,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真正将选人用人权交还给用人单位。作为全国3个先行试点改革省份之一,在全省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职称评价制度。我省31.3万中小学教师先行享受到了改革成果,有68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晋升为正高级(教授)职称。改革中,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我省探索施行了职称特设流动岗位评聘机制,创建261个特设职称岗位,鼓励省市重点学校优秀教师到基层支教服务。加快推进省属高校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加快了高校科学化、自主化、特色化发展进程。目前,改革已在全省38所省属高等院校全面推行。同时,在6所高校和7所职业技术学院(校)开展了正高级实验师、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试点,有效拓宽了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目前,我省已成为全国唯一在全部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省份。
规范评审流程,提升服务促公平。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建立了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个人和单位双承诺”诚信制度、“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核制度和“三评审”制度等,使职称申报推荐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工作网络平台作用,将职称评审政策、评审结果、考试信息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施行诚信承诺、学历查询认证、学术论文检索审验等制度,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创新职称评审方式改革,推行人员分类评审,采取事业与企业人员分开评、正常人员与破格人员分开评、省市县三级人员分开评,同时,加快推进信息化评审,率先在工程、农业、经济等23个专业系列探索实行“盲评初审、答辩复审、机评终审”的信息化评审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