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综述(下)
本报记者 王 政 刘志强
创新驱动发展,最根本的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如果把科技创新比作我国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必不可少的点火系。”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表示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完善点火系,把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全速发动起来。
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到推动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从承认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到各地积极开展科技人员股权分红激励,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新者权益到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十八大以来,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促进了科技事业加速发展、创新活力加速喷涌。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更高效
一边,大量精良的科研仪器设备被锁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里,有些甚至长期闲置;另一边,大批中小企业因科技投入不足,花不起钱购买基础性研究设备。
破解两难困局,出路只有一条——改革!
在北京,市科委搭建起“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鼓励高校院所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并制定利益分配比例。截至去年底,该平台已整合首都地区615个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使价值186亿元的3.64万台(套)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
在国家层面,10月27日,《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未来3年左右时间内,我国将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从而打破设备资源在企业与研发机构之间的阻碍。
改革,还要使中央财政科技投入更加聚焦国家战略目标,更加注重基础研究。
今年10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今后,政府将不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而是通过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分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等五方面,将解决重复交叉、定位不清的问题,打破多头管理、科研人员四处跑项目的局面。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从2008年的170.2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362.9亿元。
改革,也需要科研机构向自身开刀。今年8月,中国科学院启动研究所分类改革,力争在2020年前分为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四类;同时,还将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智库建设新体制,全面扩大开放合作等,意在形成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科研人员热情迸发,成果转化加速
过去,全球最大的玻璃幕墙企业远大集团每年都诞生大量研发成果,但总有一些被束之高阁。今年以来,远大集团的技术成果转化率却达到了100%。
原因何在?答案正是改革!传统研发体制机制下,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无偿将研发成果“送”给企业。进入2014年,远大集团在国内率先实行“科研公司制”改革,将科技创业园与企业集团分离,成为独立核算的公司制研发单位,科技研发人员的知识、技术、知识产权作为商品进行转让。通过与企业集团签订4份技术转让合同协议,该公司的环境科学研究院不仅获得技术转让费1325万元,项目科研人员还永久享受该产品生命周期内销售额3‰的提成。
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不单需科研机构和企业发力,还需在政府层面出台相关制度。
今年1月,“京校十条”在北京出台。按照新政策,北京高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比例下限由以前的20%大幅提高至70%;同时,允许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用于人员激励支出的部分一次性计入当年高校工资总额。此外,北京高校科技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校际间或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兼职,从事兼职所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科技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南京九条”“成都十条”……各地都在为科技成果转化“开闸放水”,让一批“锁在柜子里的科研成果”得到解放。
再看国家层面,今年初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首次承认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对其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和投资。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将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利完全授予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可自主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对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2001年为39%,目前已提高到51.7%。
引领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需求成路标
创新难,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到市场上更难。改革,强化了市场拉动,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让市场需求成为创新路标。
2000年,曾经的中国科学院科学仪器厂转企改制为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科仪将研发重心放到容易形成批量的重点行业与产品上来。如今,他们的产品市场结构从改制前的大多针对科研应用,变为科研市场占30%、产业市场占70%。
“转制后,研究立项都要先市场调研。”董事长张永明说,他们明确规定了科技创新工作要以经济效益为评价标准,奖励产生经济效益的技术开发和革新项目。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让企业这一创新主体迸发活力。2013年,1.19万亿元全社会研发支出中,企业占比达76%,是2006年的4.3倍;360万名研发人员中,来自企业的占77%。
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还需要政府加大对高新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集成电路,即“芯片”,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今年6月,为解决资金不足带来的产业发展瓶颈,国务院专门出台政策,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
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也需要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尤其是加大创新成果保护力度。今年,《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获审议通过,北京、上海、广州三地拟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我国已在知识产权运用上探索出专利池、专利托管、专利保险、专利拍卖等多种新模式。截至去年底,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2件。
改革不停歇,创新不止步。随着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点火系”必将更加完善,使创新活力持续释放、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