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传达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精神

04.09.2020  17:48

9月3日,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聚焦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抓住了当前改革的重点和关键,意义重大。郭声琨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阐释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专题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就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从法院改革来讲,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科学有序、监督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关键就是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近两年来,省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推出一系列审判监管措施,先后制定了审判人员权责清单,明确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审判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庭长监管职责;强化了“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开发了审判监督管理系统;健全了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健全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了“季度百起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了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制定了典型案例发布、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比等制度;制定了法官员额退出制度,明确了“应当退出”的情形;制定了法官惩戒制度,着力打通司法责任制改革“最后一公里”等,对加强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提升审判质效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郭声琨书记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快构建起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完善我省法院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并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要求,出台我省法院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