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宣布,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本次汽油、柴油价格不调整。
发展改革委称,自10月1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2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0月19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油、柴油价格不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