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布展的通知

21.12.2017  23:31

吉发改投资联〔2017〕1007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为规范政府出资的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布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城市规范展览馆建设布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96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8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联系人:张文聪0431-8890453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联系人:李雪梅0431-827525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