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22.07.2015  11:31

A03版

比利时诗人凡尔哈伦曾经写道:“所有的道路都通向城市。”在他生活的20世纪初,这句诗隐喻了城市作为权力和财富中心的事实。

有网友借此吐槽,“如果凡尔哈伦生活在今天的中国,或许会改写自己的诗句:所有的高速都通向收费站。”

7月21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并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

■要点速读

关于高速公路收费期限

1 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各省实行统借统还;

2 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

3 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提高了收费公路门槛

今后达不到技术标准的公路不得收费,明确新建和改建技术等级为二级(含)的公路不得收费,已经取消收费的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的,不得重新收费。

普通公路的收费来源

今后我国将构建以占公路总里程的97%左右的普通公路为主体,3%左右的高速收费公路为辅的路网体系。

97%左右的普通公路体现公路服务的基础性、均等化,计划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由一般财政税收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以及扩建需求。

交通运输部透露,未来计划建设500万公里公路,97%都是非高速非收费公路。

谁花钱? “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

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以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体现基础性、均等化普遍服务,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财政税收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务。所有收费公路的投资债务、通行费收支等信息定期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解读 :“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这意味着通过燃油税、车购税等税收支持公路建设、养护。“随着征收的扩大,今后会加强公路建设方面投入。”

谁投资? 允许社会资本投资

从资金来源上,明确政府对非收费公路的投入义务;明确收费公路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包括政府举债、社会资本投资、征收车辆通行费等多种筹集方式。从等级构成上,明确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提供高品质的出行服务。明确政府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收费公路资产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确保公路不偏离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的公益属性。

修订稿对现《条例》中有关政府还贷和经营性两种类型的收费公路内涵作出了调整,将通过政府举债方式建设的公路统一表述为政府收费公路,未来政府管理的收费公路建设、改扩建资金将统一采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方式筹集,用通行费偿还,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在经营性公路中增加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内涵。

解读 :修订稿明确了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统筹发展的政策导向。

谁接盘? 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针对不同类型的收费公路,修订稿调整了收费期限。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规定固定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

除高速公路以外,其他所有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在偿债期、经营期满后必须停止收费,其剩余政府性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解读 :这意味着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营期限可超30年,而偿债期、经营期满后不意味着收费的结束,此后可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说:“目前财政无力承担所有公路的建设和养护费用,坚持收费就成了必然选择。今后高速公路注重效率,依靠收费;普通公路照顾公平,依靠税收。”

谁监督? 强化政府对收费公路的监管

此外,修订稿还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公路转让,强化政府对收费公路的监管,明确对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规范收费公路养护保通应急等行为,以及收费公路信息公开、治理超限超载等措施,全面加强政府对收费公路资金使用、公路技术状态和通行服务水平的监管,在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减少收费站数量,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

解读 :北京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瑛峰认为,只有政府监督是不够的,应该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审计,把收费的情况摸得明明白白。全国包括地方定期向社会公布收费公路经营状况,地方可以委托各级人大、或第三方机构监督收费公路的资金来源、走向等,避免让政府或交通管理部门“自说自话”。 

■延伸

一年4000亿都花哪儿了?

那么,全国收费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几何?

有关部门2010年曾公布,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已达2800亿元。此后再没有公开过。但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信息显示,2012年国庆、2013年春节、清明、“五一”四个节日全国共免收小客车通行费143.08亿元。据此,专家估算,如今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

1 企业暴利

比如在几乎全是经营性公路的广东,几条路的收费数字巨大。这些巨额通行费的背后,是经营企业的惊人利润。主营广佛和佛开高速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率达26%。同样由年报可以看到,深圳高速、山东高速、成渝高速等企业的利润率多在30%以上。

2 还贷和维修

山东省交通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截至2013年年底,山东累计贷款余额达589亿元。为此,山东实施了“统贷统还”的办法。

3 闲置和挪用

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进行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些黑洞:大量资金被闲置,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4 养人

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5 利益输送

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 据新华社

■资料

各国高速公路收费情况

中国  到2014年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1.2万公里,超过美国居于世界第一,其中90%以上的高速公路收费,相关收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

美国   拥有约10万公里高速公路,居世界第二,其中8.8%为收费路段。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入的比例为州政府19.6%,地方县市77.4%,联邦政府3%,平时维护费用主要由州政府负责。

德国   拥有12550公里高速公路,为世界第四。不收取高速公路养路费;绝大部分的道路维修保养费用都是由政府从税收中支付。

韩国   2007年高速公路里数达3368公里,大部分由国营的韩国道路公社经营。

日本   高速公路达7000公里,大部分都不是免费开放,通行费用近年在不断上涨。

综合新华社、央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