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老太被撞成重伤 后续康复治疗费无人负责

30.11.20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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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车祸,改变了冯世忠一家的命运,“老伴现在躺在康复中心,我天天照顾无法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全变了。”冯世忠说,政府的车撞伤老伴以后,有人先后付了19万的医药费,可现在住进康复中心,却没人过问了。

镇政府车撞伤人

康复治疗咋不管了?

9月19日是冯先生难忘的一天,“那天下午,老伴骑着电动车回家,走到 长春 市传染病医院附近的路口时,被一辆黑色轿车刮倒,人被甩了出去,头磕在路上,轿车开出几十米才停下。”

他赶到现场时,吓坏了,老伴的头上、嘴里全是血,他拉了一下老伴,还有反应,“当时把人送到医院后,英俊镇政府有人送去1万元医药费,老伴及时做了手术。”

冯世忠说,肇事车为吉AHR7**,是英俊镇政府的车,开车的李某是政府工作人员,当天下午,李某开车和王某出去办事儿,王某的车在前面,李某跟在后面,在路口撞伤了老伴。

老伴丁立荣在医院住了55天,其间,王某先后交了19万元的医药费。丁立荣手术后,颅骨被摘除部分,左侧身体不听使唤,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医生建议出院做康复治疗。

11月13日,冯家人付了6000多元的住院费后出院了,转入净月一家康复中心,“可自从转入康复中心,镇政府的人再也没付过费用,我们都是靠打工为生,康复中心一月下来要1万多元钱,镇政府怎么不管了呢?”冯世忠说。

认定:政府车占主要责任

11月17日,冯家人拿到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勘查现场后认为,李某驾驶轿车沿英俊大街由北向南右转弯台入长吉南线时,其车左侧后部与沿长吉南线由东向西直行的丁立荣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右侧相刮,两车损坏,致丁立荣受伤。

李某的车辆未避让直行车辆,未按规范操作,丁立荣无证加驶无牌车辆,双方均违反了相关法规,根据相关法规,李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丁立荣承担次要责任。李某的行车证显示,肇事车辆所有人为英俊镇政府,如今康复的费用没人负责,这让冯家人很不解。

在冯家人提供的资料中,肇事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为30万元,“现在我们自己已经垫付了四五万元,伤者正需要康复治疗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保险费,镇政府为啥不管了呢?

肇事司机: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29日下午,肇事司机李某在电话中说,他坦承自己是政府公务人员,当时他开车出门办公事,出事后,从来没有说过不管伤者,该承担多少责任一定会承担,现在事故责任已经划分完毕,按照程序和责任划分,一定会承担该承担责任,而且之前已经为伤者垫付了很多费用,正在办理出院手续,家属没有签字,对于其他情况,他不便多说。

而一直为伤者存医药费的王某在接通电话后,表示自己很忙,以后再说这事儿,随即挂断了电话。此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镇政府:不了解政府车肇事一事

英俊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说,王某和李某都是政府科员,对于李某开车肇事一事,她并不了解情况,其主管副书记也不了解这件事,无法对事件表态。

律师:政府应承担一定责任

吉林 朗业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说,按照相关法规,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不分事故主次责任,由交强险承担,约12.2万,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事故的责任划分,由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承担赔偿,超出商业险的部分由肇事责任者承担,如果司机在履行公务,那么镇政府应该一定的责任。

对于伤者的康复、伤残等费用,可以申请鉴定,如果伤者家属不能与肇事者协商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新文化网(赵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