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资效率 增强企业活力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赵赫)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这是我省国企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全面启动。省国资委作为职能部门,针对我省国资国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意见》立足破除现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创新,做到“三个突破、两个到位、一个确立”。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所突破。《意见》要求将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并有序整合进入相应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重点企业。由省政府委托国资监管机构对投资运营公司及其他直接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授权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按照管资本的要求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自身职能转变。
国有资本运营模式有所突破。《意见》提出打破行业、地域、层级和隶属关系限制,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改组组建若干投资运营公司。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权,自主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股权运作等运营活动,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依托改组组建后的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研究、推动出资企业深化改革工作。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有所突破。《意见》提出要改革国企领导人员管理方式。省属投资运营公司和重点骨干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省委管理;纪委书记由省纪委商省委组织部管理;经理层副职由董事会选聘和管理;其他领导人员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管理。
出资人权利下放到位。《意见》要求严格界定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管边界,对省属企业除选择管理者、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外,将能由企业自主决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事项全部下放。
国有资产监督到位。《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明确国有资产监督责任主体,有条件的成立国资监管机构, (下转第三版)
提高国资效率 增强企业活力
(上接第一版)对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监督;向企业派出专职监事,开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强化当期和事中监督;强调加强审计、纪检和巡视监督,整合各种监督手段和力量,构建监督闭环体系。
使国有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真正得到确立。这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贯穿改革的一条主线。无论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等改革任务,还是我省《意见》结合实际提出的一些突破性举措,核心就是使国有企业更加独立、更加自主,市场主体地位更加牢固,为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目标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通过改革举措的实施,力争到2019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形成更加符合省情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形成,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全省地方国有资产总量力争实现翻一番,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吉煤集团作为省属唯一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我省国企改革的先行者,调整结构、深化改革、转产转型、脱贫解困任务十分繁重,《意见》的出台为其指明了方向、明晰了路径。
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吉煤集团全力做好减量,争取3至5年关闭20处省内资源枯竭矿井,2015年已关闭6处,2016年计划关闭5处。优化存量,对省内存续的8处主力矿井,加大技改力度,以提高机械化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推进增量,加大域外煤炭开发力度,在蒙东建立我省煤炭资源补给基地并转移安置富余人员,“十三五”达到年产800至1000万吨水平,重点开发云南主焦煤基地,“十三五”达到年产300至500万吨水平,提高煤炭盈利能力。对现有非煤产业采取整合、改造、升级措施,提升发展质量;谋划和重点推进一批新项目,加快转型发展速度。同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开展职业经理人招聘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