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警示警钟长鸣
05.06.2015 10:0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将成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新常态。为提高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示、警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部门建设,省局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提示警示制度。
提示警示制度将对我省食药监管系统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方面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信息进行采集、归纳,通过法规工作信息QQ群、OA办公系统和报刊媒体和省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予以提示警示,督促、告诫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减少或防止违法行为发生,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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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