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产权证扩大面积款发票

23.06.2015  12:41

6月22日,市民打电话咨询关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问题,记者从中选取了一些共性问题,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商业银行贷款手续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手续,什么时间内办理?

 

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近两个月还款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还款2个月后可首次提取,再次提取的,要与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问:商业银行二手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手续,什么时间内办理?

 

答:借款合同、有“已抵押”字样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无“已抵押”字样的还需同时提供反担保合同)、近两个月还款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还款2个月后可首次提取,再次提取的,要与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问: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手续,什么时间内办理?

 

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销售不动产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非长春市管辖区内购房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购房的须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

 

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提取的应在产权证下发日起24个月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提取的可在任一手续24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