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阳光家园计划”服务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1500元

01.10.2016  19:11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艾灵   为切实解决长春市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问题,解除残疾人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和困难,根据国家2016年“阳光家园计划”要求,2016年长春市残联全面提高“阳光家园计划”执行标准,将每人每年600元的服务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1500元。

  据介绍,“阳光家园计划”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为确保达到预期效果,“阳光家园计划”对资助范围和标准、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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