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六措施”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08.04.2015  11:53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把握形势,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教育。    

  二是认真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并安排、管理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把项目建设的重点向深度,向贫困的民族地区倾斜,直接惠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面。    

  三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团结稳定。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是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推动文化繁荣。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开发和传承工作,推进民族典史、民族语言文字等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五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参观考察、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的推荐、组织和协调工作。    

  六是提高行政效能,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族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龙井 李永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