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推进简政放权常态化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于畅实习生孙红丽) 在长春市政务大厅二楼的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说到长春的简政放权,吉林信达金都置业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吕枫打开了话匣子:“我在2007年刚开始负责办理公司各类审批手续时,每天各个部门来回跑,费时费力。现在窗口工作人员会提前告诉你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再也不用来回空跑。”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简政放权工作,像吕枫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
长春把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整体谋划,分步推进,由浅入深,大力度推进减放权工作。
谋定而后动,长春市目标明晰,通过取消、下放、暂停、转移、合并和改变管理方式,大幅度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使市本级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减放50%以上,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步实现“零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压缩前置审批,减少审批要件,取消重复申报材料和重复盖章,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审批通用平台,实现部门内与部门间审批信息共享,非即办项目审批时限再压缩20%以上。
本着市场优先、放管结合、权责一致、注重效能、依法合规的原则,长春采取取消、下放、暂停、转移、改变、合并等6项减放和调整措施,明确了28条具体减放条件和标准,大幅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县(市)区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审批尽量予以下放。
据介绍,长春市已经结束了三批减放权工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涉及679项,仅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51项。下一步,减放工作将向项目投资、土地规划建设等领域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