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现场会召开

27.04.2017  21:25

  4月25日~26日,国土资源部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浙江省德清县召开。会议总结了试点工作取得的新的积极进展和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切实落实改革责任、打好试点第三阶段攻坚决战作出部署。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部土地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张德霖出席会议,代表部党组就强化统筹、抓住关键、把三项试点工作推向深入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积极进展和成效。三项试点启动以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顶层设计及相应部署阶段;第二阶段是各试点地区制定方案和操作实施阶段;第三阶段是2016年9月开始三项试点统筹推进阶段。当前,各地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力度明显增强;各试点任务在统筹中向纵深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增效扩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深入推进;三项试点统筹推进力度不断加大,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改革的综合效益日益显现;试点与立法工作同步推进,稳步有序推进《土地管理法》修改,将三项改革试点的制度性成果和普遍性成效纳入法律修正案中,同时修改与试点相关的制度,吸收了近年来改革实践成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落实改革责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近期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集中论述了“一把手”抓改革,要求“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督查到位落地见效。中央明确要求,三项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负总责,省委直接抓,试点地方党委负责”。4月10日,姜大明部长主持召开国土资源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重点从强化统筹突出重点、深入调研破解难题、主动协调凝聚合力、严格督察促进落实、总结提升彰显成效五个方面用力,勇于担当、发挥关键作用。现场会要求,“国土资源部负总责”的“总责”要真落实,2017年在全系统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全面落实改革责任。“省委直接抓”的责任要真落实,既要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又要抓督办督察,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试点地方党委负责”的主体责任要真落实,要向党中央和总书记的要求与部署看齐。

  会议要求,打好第三阶段的攻坚决战,强化统筹、抓住关键。一要落实好关键节点上的三项关键任务,6月份对33个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开展一次交叉督察,9月份对33个试点地区开展一次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11月~12月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和深入推进工作。二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新增加的试点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加强三项试点之间统筹,空间上要协调,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均应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无遗漏;利益上要平衡,把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平衡作为统筹协调推进的关键切入点,维护好各方利益,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加强三项试点与农村相关改革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坚守“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四条底线。四要注意重点难点问题的探索突破和研究总结,缩小征地范围、统筹入市和征地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途、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范围等问题,仍需要在试点中探索突破。五要注意与修法工作同步推进,加快推动修改《土地管理法》及配套制度,配合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审议相关工作,实现试点与修法的无缝衔接。同时,要做好改革成效的宣传工作。

  会议安排了现场考察,进行了分组讨论,全国11个工作推进较快、成效明显、做法经验有代表性的试点县(市、区)作了交流发言。

  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浙江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土资源部土地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司局负责同志、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试点县(市、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和直接参与改革的同志;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管负责同志、调研处和试点一线挂职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