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

19.10.2018  22:31

10月11日,市工商局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专题部署会议。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彬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潘锋通报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情况。

张洪彬指出,流通领域煤炭监管是工商部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承担的重要职责,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市局分管领导亲自协调部署、指导督办,相关处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基层单位层层落实责任,措施管用有力,对流通领域煤炭监管从不会管,到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新突破,成效初步显现。

张洪彬强调,要严格按照君正书记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力求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保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履职尽责,持续攻坚,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恪尽职守,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把市场准入,严查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控增量,减少存量;增加抽查频次,严肃查处经销不合煤炭行为,及时结案,依法移交;加大宣传力度,国家相关政策要广而告之,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相关案件线索跟踪督办,一查到底。三要坚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求取得实效。要树立大局意识,厘清工作责任,属工商部门监管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事项,要及时向政府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告知相关部门。四要以上率下,求真务实,保证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真督实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问题。五要坚持失职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10月12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彬来到位于二道区四通路的几处散煤经营场所,对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指导。张洪彬先后来到吉林省宏元有限公司等三家煤炭经营公司,详细了解煤炭进货渠道、产品质量、销售去向等情况,现场查看企业进销货台账和产品检验报告,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他强调,煤炭经营者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要积极主动配合工商部门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张洪彬现场听取了二道分局加强煤炭市场监管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分局有效落实煤炭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流通领域煤炭市场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新职责,要继续加大煤炭监管力度,确保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反弹。一要提高觉悟,认识到位,进一步完善煤炭长效监管机制;二要正面引导,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意识;三要加强监管,履职到位,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四要关注民生,服务到位,努力让老百姓使用到质优价廉的煤炭产品,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年初以来,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本着从细、从实、从严、从快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流通领域煤炭监管任务落实。

一是严把煤炭经营登记准入关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煤炭经营主体工商登记。严控核发数量,原则上只核发企业类型营业执照,并由申请人出具《煤炭经营承诺书》,承诺不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经营户进入市场。严核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后明示“禁止在禁燃区内经销高污染燃料”。对原有经营范围内含有“煤炭经营”项目但未实际经营的市场主体,动员其取消煤炭经营项目,注销煤炭经营企业112户、个体工商户122户。

二是严格煤炭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严格主体排查,对实际经营煤炭的市场主体进行五轮现场核查并建立台账,重点核查无照经营、进货渠道、销售流向、质检报告、存货数量等情况。严格质量抽检,以煤炭库存数量大、销售范围广、存在指数超标情形的市场主体为重点,上半年抽检36户的50个批次煤炭,检出23个批次不合格,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立案调查。下半年抽检的63个批次煤炭正在等待检验结果。严格双随机检查,对煤炭经营主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按10%的比例抽查煤炭经营主体87户,64户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及时公示。

三是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煤炭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散煤行为。目前共清理无照经营33户。对煤炭抽检结果不合格的18户市场主体立案调查,异地查扣同批次不合格散煤1619.98吨,有效维护煤炭经营市场秩序稳定。

四是严密建立煤炭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煤炭经营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流通领域煤炭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煤炭市场准入、无照经营查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散煤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煤案件查处等各监管环节的责任主体、监管措施和工作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加强流通领域煤炭监管的通告》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在所有煤炭经营场所张贴,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标准及监管措施,引导煤炭经营者提升守法意识。充分发挥工商1231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办职责范围内涉及煤炭监管的投诉举报问题。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煤炭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积极配合环保、发改、质监等部门,通报监管执法信息,对煤炭经营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