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生成绩不低于所报学校录取批次最低控制线30分

06.05.2015  11:11

   推荐生工作重要时间点>>

  报名时间:5月5日-6日

  五项测试时间:5月12日-16日

  成绩公示时间:5月17日-23日

  填报志愿时间:5月25日-29日

   城市晚报讯 根据2015年长春市普通高中推荐生的招生办法,长春中心城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生计划的80%,9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9所民办普通高中的推荐生名额,由长春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校均”和“生均”相结合的办法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

   推荐生名额咋分配?

  按“校均”和“生均”相结合方式分配

  据悉,2015年长春中心城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生计划的80%,三县(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生的60%-70%。中心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20%。

  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外国语学校、十一中、长春市实验中学、长春市第六中学、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长春市第二中学、长春市汽车区六中9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十一中分部、市二实验(南校)、二中分部、东师附属实验校、吉大附中实验校、日章学园高中、解放大路学校9所民办普通高中的推荐生名额,由长春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校均”和“生均”相结合的办法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名额,市、区教育局依据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办学条件和每年招收学生的实际分布情况,采取“先按定向,后按比例”的办法,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推荐生依据啥确定?

  依据五项测试成绩和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各初中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发布本校获得的推荐生名额。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在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5日-6日。

  推荐生的推荐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组织测试。各初中学校按照《2006年初中毕业推荐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等五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12日-16日。每个方面的测试成绩分为四个等级,A等:85-100分;B等:70-84分;C等:60-69分;D等:60分以下(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精准到整数位)。各初中学校在校内公示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时间为5月17日-23日。公示结束后,将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汇总表打印一式三份,分别由学校、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学校推荐。学生五项测试成绩均达到B等及以上,方可推荐。各初中学校依据五项测试成绩和学生报名情况择优推荐,按1:3 比例确定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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