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与畜牧部门联动推动畜牧行业系统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工作
11.03.2016 17:4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近日,吉林省环保厅与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要坚持以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畜牧业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的日常管理。着力推进畜牧业发展统筹规划、畜禽养殖区域合理布局、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切实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各县(市、区)要在2016年底前拿出划定方案,2017年底完成地理标注工作,绘制养殖区域分布图。同时,要采取多种模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对损害生态状况的行为实现加倍平衡补偿。
《意见》明确,环保和畜牧主管部门在生态环境建设中要依据本地区畜产品需求增长及环境承载力、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禁养区规定,科学编制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畜牧业布局、加强畜禽污染防治,促进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畜牧管部门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落实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等工作,将畜牧业排污单位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范畴。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1.03.2016 17:46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