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吉林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评论员
2月26日,也就是全省全面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落实年动员会的第二天,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春第一讲”即着眼于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推动法治吉林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全面依法治省是确保各项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振兴发展的有力支撑。无论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还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依靠法治解决振兴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实践证明,只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实现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才能更好地谋划、推动发展。就我省而言,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必须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省的行动自觉。
为政贵在行,关键在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不是提出一个理念、制定几个文件就万事大吉,关键是要真抓实干,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每项任务做实。作为法治建设的“责任人”、“执行人”,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省中举足轻重,需要带领全省人民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统一思想、增强信心,迅速行动起来,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着全面依法治省的方向、道路、进度。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既注重长远谋划设计,更着力实现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努力在推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吉林的伟业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坚决与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做斗争。要带头守法律、重程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今年是全面深化依法治省开局之年,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带动全省上下一起努力,以法治吉林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