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青年话两会】进一步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他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了“三个没有变”,并进一步指出了我国当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重点解决好的五大问题。在世界经济深度调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当下,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表明了我党的一贯立场,及时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送来了可喜的政策东风,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绝不是一种“权宜之计”,而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坚持的战略方针。其根本原因在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状况。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因此,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反映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具体到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既应包括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也要包括不占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是处于消亡状态中的旧的所有制形式,而是发展迅速的、有着重要作用的所有制形式,也不仅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而且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它和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激发千百万人的创业积极性,集合大量的资金,创造出大量的产值,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问题,可以说非公经济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是创造中国经济发展奇迹的重要原因。
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过几十年探索寻找到的适应我国实际的经济发展形式。计划经济的实施需要政府的强力推动进行保障,一旦严格的政府控制减弱,计划将难以持续,而即使是严格的政府控制也不可能获知经济运行系统中全部的信息。市场经济下市场自发进行资源配置,可以有效解决计划经济的弊端。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主体明晰,是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可以说,其存在、发展和壮大是市场经济完善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非公有制经济受公有制经济的监督和引导,能够有效克服其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和不利影响。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两种所有制形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其中公有制经济应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彰显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引领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服务于全社会和全体人民,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探究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因素,采取相应对策,有助于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在于人们的思想障碍。当前,在思想领域还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会使我国最终走向资本主义,这些认识源于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长期性、必然性缺乏了解。我们要读懂马克思关于“两个必然”和“两个绝不会”的科学论断,认识到私有制在我国现阶段还远未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继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要性的又一次肯定,第一次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同等重要的地位。新的实践需要新的解释。我们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继续深化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冲击,特别要警惕外国资本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威胁。
制度环境因素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实因素。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严格的法律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将会困难重重。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非公有制经济和私人财产权入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公有制财产不可侵犯,非公有制财产同样不可侵犯”,这说明党和政府已经深刻认识到加强非公经济制度保护的重要性,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受到同等保护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我国的改革路径是渐进式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和保护一般是政策先行,之后修订相关法律,宪法的规定也必须通过其他部门法律来加以细化和执行。所以,当前重要的工作就是把这一政策规定通过立法实践体现到法律法规中、体现到体制机制中、体现到具体细则中。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陆续推出了一大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措施,接续出台了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