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专家谈】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之路
【精准扶贫专家谈】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汪三贵
农业与农村发展已经走到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和农业的专业化是总的发展趋势。年轻人和有能力人口的流出导致偏远贫困地区农户自主经营能力减弱。贫困户更是只能靠一些效率不太高的生产方式维持基本生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贫困户的致富和发展越来越困难。中央提出的“五个一批”的扶贫方式,最重要的还是要依靠产业发展来增加贫困家庭的收入,使贫困人口通过提高创收能力来永久解决贫困问题。但产业扶贫需要打破传统的单家独户的扶持方式,通过机制创新来解决贫困家庭发展产业能力弱的问题。
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主要是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依靠规模化和专业化,构建全产业链来提高效率和平滑风险。贫困户因为观念、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综合性限制,独立发展产业难度很大,无法与现代经营主体竞争。以往在各个地方搞产业扶贫,特别是搞产业到户扶贫,失败的例子很多。扶持贫困户的一些项目,有的第二年就垮掉了,有的甚至只坚持了几天就失败了,比如贫困户把扶贫部门提供的种兔第二天就以四分之一的价格卖掉。因此,要做好产业精准扶贫,就必须改变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让贫困户通过各种方式进入由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主导的产业体系中,由有竞争力的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的发展。
目前,各地都在探索有效的产业精准扶贫模式,重点探索用什么样的机制将公司、合作社、大户与贫困户联结起来,在现代产业发展的同时保障贫困户的利益。例如,贵州省六盘水市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地推行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核心内容的“三变”改革,用多种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将现代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连接起来,实现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益共享。
产业精准扶贫的关键是形成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分散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在市场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在资源整合和利益分配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的协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目前,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投入了大量的财政和信贷扶贫资金,从政策层面来说这些资源收益权都是贫困户的。这些资源无论是进入到企业,还是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只是资源的使用权,这些资源带来的利益主要应该是贫困户享受,并在这一过程中提高贫困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六盘水和其它地区的实践看,产业扶贫有多种有效模式。
一是直接带动模式。采用的主要组织方式是“公司+合作社+贫困户”,让贫困户与有能力的农户混合组成专业合作社后与公司对接,解决企业直接与贫困户对接成本过高的问题。公司主要与合作社打交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方位技术支持与服务,降低合作社运行的成本和风险,而合作社则按公司的要求负责组织会员进行产品生产,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公司主要从产后的加工和销售环节盈利,在生产环节对合作社和贫困户让利,从而形成双赢的利益格局。二是就业创收模式。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有大量非技术性、低强度的工作机会的劳动密集型的农业产业。能较好地针对劳动能力有限,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的弱能贫困户,为他们提供大量的工资性收入。三是资产收益模式。即将自然资源、公共资产(资金)或农户权益资本化或股权化,相关经营主体利用这类资产产生经济收益后,贫困农户按照股份或特定比例获得合理的收益。这种模式对失能和弱能贫困人口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因为它不依赖农户的独立经营能力,重点放在扶贫效率到户,不强调资金到户。通过赋予贫困户产权或股权,有利于贫困农户积累资产并利用这些资产持续受益,从而持久脱贫。四是混合带动模式。即将农户参与(生产或就业)与资产收益结合起来。这是一种扶贫效果最好的产业扶贫模式,贫困户既有资产性收益,又通过参与生产或就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不形成依赖性。
总之,产业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和系统性的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机制创新和实践来提高产业扶贫的效率,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之路。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