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制度呼唤会计理念和思维
2015年12月4日到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环境保护部陈吉宁部长出席开幕式并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目前,环保部正在积极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并已在浙江和重庆等地开展试点,通过衔接整合环评审批、总量控制、“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等相关制度,落实企业责任。陈部长所提及的这种环境管理思路受到基层环境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普遍欢迎。但大家也存在颇多隐忧。其中最难的就是数据问题。环境数据是开展环境管理的基础,是环境决策的支撑,是环境执法的证据所在,是排污许可证的最终载体形式。
但在长期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产生了针对某一企业固定源的多个甚至多套数据,其中有基于环境管理产生的环评批复数据、排污申报数据、排污收费数据、在线监控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信访监测数据、总量减排数据、环境统计数据等,还有基于环境管理体制内科研层面产生的源清单数据、排污系数计算数据、排放量估算数据、物料衡算数据等。不仅如此,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不少的环境数据,如对排污系数修正数据、对排放量自测数据、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数据剔除、在线监控仪器维护性数据等。在多个多套数据出现矛盾的现象已成为必然的前提下,需要用会计理念和思维来认真加以解决,否则排污许可证制度最终失去权威性而落空。
利用会计理念和思维解决此事的基本要求在于,一个企业的一个固定源只能有一套为管理服务的数据,只能有一套基于行政权威的支撑环境管理执法排污许可数据。在工作思路上,需要利用会计理念和思维的工作原则达成环境数据唯一性、透明性、公认性、权威性的目标,解决数据模棱两可,左变右变,数出多门,根据不同用途变出不同数据的做法。在工作路径上,需要学习会计理念和思维的统一性原则,将全国纳入一盘棋,对数据之间的冲突,提出解决办法,对数据产生之间的层级、服从、权威性提出统筹意见。在工作目标上,需要学习会计理念和思维的明白帐原则,将总量与容量结合,将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结合,将质量与总量结合,在实际工作中知道我们有多少钱,办多大事,透支了多少,还能承受多少。只有这样,全国环保系统才能有本明白帐,才能明白如何将亏空补回来。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