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捣毁从广东经辽宁至吉林的“南毒北贩”通道

26.06.2015  11:30

嫌疑人被抓时及缴获的冰毒

从今年5月初开始, 吉林 市公安局丰满分局成功捣毁一条从广东省经辽宁省至吉林市的“南毒北贩”通道。以舒兰市人纪某为首的7人贩毒团伙成员全部被控制,涉案冰毒总计4公斤,缴获冰毒近2公斤。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毒品目标案件予以督办。

6月25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侦查员谷振海向新文化记者介绍了案情。

6名民警走访半个月确定毒贩身份

今年4月初,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刑警大队获得重要线索,得知有两名舒兰市籍贯绰号叫“纪哥”和“大飞”的男子多次贩卖毒品。二人对外宣称货源稳定,且供货量较大。还有一名叫“闫明慧”的女子可能是同案。

丰满刑警大队将案情向丰满公安分局党委汇报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警大队、相关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全力开展工作。

为了查清“纪哥”和“大飞”的真实身份、行踪轨迹和犯罪证据,专案组派出2组6名侦查员,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查明“纪哥”、“大飞”、真实姓名为纪某、司某,年龄分别是30岁、27岁。但是“闫明慧”却查无此人。经过进一步工作,民警最终得知“闫明慧”曾在去年4月中下旬,在吉林市有一起交通事故。据此,经过分析比对,民警认定“闫明慧”为袁某,29岁。

获知1公斤冰毒寄到吉林市,但是扑空了

确定嫌疑人身份后,专案组立即对上述三人的轨迹进行研判分析,得知纪某已于4月22日从 长春 乘飞机前往珠海;司某暂无具体居住地址;袁某驾驶一辆租赁的白色现代瑞纳轿车。另外,纪某、司某的“下线”  孟某、邢某、徐某等人也进入警方视线。

4月下旬,专案组民警获得重要线索得知,纪某已经在珠海购买1公斤冰毒,并将于4月30日邮寄回吉林市。专案组立即对司某、邢某、袁某、孟某等人进行了布控,同时派警力前往珠海对纪某进行布控。

但是,由于嫌疑人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专案组民警虽然努力布控,但是还是扑空了。毒品在进入吉林市之前即被嫌疑人提前取走。

由于此案跨越广东、辽宁、吉林等省份,涉案人员众多,省厅将此案列为毒品目标案件予以督办。 

再次得知还有1公斤毒品发往吉林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在加强布控的同时,更加注意隐蔽侦查。5月18日,再次获得重要线索,得知纪某已经在珠海通过物流公司将1公斤冰毒邮寄回吉林。

此次,憋着一口气的民警顺利查到了物流公司的名称和运输情况,并且获知邢某等人打算在沈阳分流中心就将冰毒取走。

专案组连夜派人前往沈阳对毒品流向进行监控,同时对前去取货的邢某、袁某、徐某进行24小时监控,以确保掌握其行踪。

5月20日11点多,专案组成员发现徐某驾驶一辆更换了车牌的白色现代瑞纳轿车与邢某、袁某会和后驶上吉草高速公路,一边联系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调取监控录像密切关注其行踪,一边通知在沈阳蹲守的侦查员。同时,在珠海的侦查员也发现纪某换了一家宾馆。

封闭高速公路,在收费口前后夹击控制嫌犯

5月20日下午3点,在沈阳布控的侦查员反馈消息,称已发现邢某等3人及白色现代瑞纳轿车,确定毒品被取走,但是因为条件不成熟不适合当场控制。

专案组决定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控制,专案组于是同高速管理部门联系,临时封闭了吉林西高速出口、红旗高速出口,只留下吉草高速出口,让邢某等人只能从这下高速。另外,将吉林南吉草高速出口收费口进行关闭,只留下一个收费口。同时,另派警力将邢某、司某住房周围秘密布控。

当天晚上8点45分,侦查员在吉草高速出口附近发现嫌疑车辆,专案组决定立即实施控制。待嫌疑车辆进入收费口后,一辆吉普车跟上堵住后面,一辆捷达车在其前面堵截。看到此情况,嫌疑人试图驾车冲出,同捷达车几乎撞在一起才停下。

最终,民警强行打开了车门,将邢某、袁某、徐某当场控制,并在车内收缴冰毒900克。后经讯问得知,另外100克在高速公路某服务区被卖掉了。

涉案冰毒4公斤,7人贩毒团伙被控制

随后,专案组其他抓捕小组立即展开收网行动:在珠海的侦查员将纪某和其22岁女友黄某实施控制,当场收缴冰毒1公斤;司某及吸毒人员曾某在吉林市高新区一宾馆内被控制;孟某及吸毒人员李某、吕某在吉林市高新区一歌厅内被控制。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纪某、黄某、司某、邢某等人相继交待了吸贩毒作案事实。从今年4月至今,纪某、黄某从广东省珠海市购买冰毒,以藏毒邮包的方式先后发包毒品冰毒4000余克,邮包发送至我省长春市、吉林舒兰市、辽宁省沈阳市等地物流公司,并安排下线司某、邢某、袁某取邮包,三人分别按照与纪某事先商定的份额取走毒品并各自进行贩卖。

纪某等7人贩毒团伙成员已全部被刑拘,李某等3名吸毒人员被行政拘留。这条从广东省经辽宁省至吉林市的“南毒北贩”通道被捣毁。目前,吉林市警方正协同广东、辽宁警方全力抓捕纪某的上线,寻找毒品来源,对该案中的“上线”、“下线”进行逐一确认,力争使全部涉案人员归案。

新文化报(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