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千余里被查

07.05.2015  23:23

驾驶员王某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驾驶证,驾车行驶了千余里后,经过珲乌高速敦化出站口,被我省高速交警敦化大队民警查获。

 

5月5日下午,勤务二中队副中队长李炜带领民警徐赫在敦化高速站口执勤执法,14时45分,民警对一辆黑C*****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神情慌张,眼神不敢直视民警,一直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一再表示车辆是运输蔬菜的,敢时间,要求民警马上放行,这引起了执勤民警警觉,在民警坚决要求出示证件的要求下,驾驶员又说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身份证,只出示了行驶证,民警只好将驾驶员传唤到敦化大队。

 

在敦化大队,民警要求驾驶员说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证,驾驶员说出身份证号,民警利用公安信息网查证发现驾驶员说的身份号的人有A2的机动车驾驶证,相貌和驾驶员很像,但经过民警细致辨别,发现不是驾驶员本人。经民警耐心教育下,驾驶员最后出示了藏在车里的准驾车型B2的驾驶证, 表示第一次说的是哥哥的身份证号,他是从北京附近一始接的黑C****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的,原车驾驶员家里有急事回家了,他是跟车的,因送货着急,同车另一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他就自已驾驶黑C*****重型半挂牵引车送货了。

 

民警利用公安信息网核实了王某的身份信息和准驾车型B2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王某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罚款2000元,记12分,注销高最准驾车型的处罚。最后在民警帮助联系下,请来持有A2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黑C*****重型半挂牵引车驶离敦化大队。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上道路行驶,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相符合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下以行政拘留,注销高最准驾车型的处罚,如果是驾驶证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从新考取机动车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