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吉林省6家单位上“黑榜”
吉林省人社厅公布2018年
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警示、震慑和惩戒力度,根据《吉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省人社厅现公布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如下。
吉林市长白山木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吉林市长白山木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729548935L;地址:蛟河市河北街新区,法定代表人:郝春富。
2017年7月11日,蛟河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长白山木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该公司在蛟河市新区建设厂房项目施工期间,拖欠28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14万余元。2017年8月4日,蛟河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7年8月29日,蛟河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蛟河市公安局立案后将该公司法人郝春富列为网上逃犯,郝春富至今未到案。
被欠薪农民工代表于2018年5月在蛟河市人民法院起诉长白山木业公司,法院已做出判决,现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吉林省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吉林省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101593356263F;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江路57号135段。法定代表人:翟国军。
2018年3月8日,德惠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吉林省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吉林省中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市鼎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德惠分公司CNG.LNG加气站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10650元。2018年3月9日,德惠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4月3日,德惠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18年6月19日,该公司将拖欠工资支付到位。
乔一乔怪味餐厅拖欠劳动报酬案
辽源市西安区乔一乔怪味餐厅,工商注册号:220403600075713。地址:辽源市西安区东星山语城一期114、214、314门市。法定代表人:郭瑞
2017年5月27日,辽源市西安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西安区乔一乔怪味餐厅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餐厅拖欠15名劳动者工资共计8.3676万元,且法人郭瑞拒绝配合调查。2017年6月12日,西安区人社局依法向该餐厅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餐厅逾期未支付。
2017年6月23日,西安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8年1月,该餐厅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扶余市弓棚子镇佰旭木业拖欠劳动报酬案
扶余市弓棚子镇佰旭木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724MA141GMG20;地址:吉林省扶余市弓棚子镇,法定代表人:赵青义。
2018年1月25日,扶余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扶余市弓棚子镇佰旭木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扶余市弓棚子镇佰旭木业在经营期间拖欠1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5.88万元。2018年1月29日,扶余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2月9日,扶余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018年2月12日,扶余市公安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青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8年2月14日,赵青义家属将所拖欠工资全部支付。
公主岭市金碧阁小区工程项目
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8年2月5日,公主岭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公主岭市金碧阁小区16#-22#、28#-31#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该工程开发商为长春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主岭分公司,实际施工人为胡英才。胡英才与开发商存在合同纠纷,依据省高法判决,开发商已将全部工程款支付给胡英才,但胡英才仍拖欠148名农民工工资445.8785万元。2018年7月5日,公主岭市人社局依法对胡英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胡英才逾期未支付。公主岭市人社局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梅河口市林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拖欠劳动报酬案
梅河口市林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581059785826M ;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公安局西侧。法定代表人:张成敏。
2018年6月20日,梅河口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梅河口市林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梅河口市林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共拖欠12人工资123,972元。2018年6月28日,梅河口市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8年7月12日,梅河口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4000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支付12人拖欠工资123,972元,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待行政诉讼时效期满后,梅河口市人社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