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将进“黑名单”

30.01.2015  11:10

    1月26日,吉林省人社厅、发改委、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和省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春节前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4小时值班 接受投诉

    “截至去年底,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3.90%。但是,受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我省也遇到了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挑战更为艰巨。

    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张志军说,下一步,要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要继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特点,在完善和规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同时,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资

    张志军说,各地要集中力量对在建工程项目逐一排查,组织基层网格协管员对辖区内的企业实施入户排查,全面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同时,建立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和专人督办机制,发现拖欠工资问题、苗头和隐患及时预警,建立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把整治措施、清欠责任、拖欠资金、解决时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要督促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公司,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对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无力支付工资的,要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对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法发包、转包导致拖欠工资的,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政府项目 发现欠薪立即整改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欠薪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对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列入‘黑名单’等行政处罚外,还可以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大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

    同时,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有拖欠行为的企业,特别是因拖欠工资造成群体事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在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曝光,通过信用引导,真正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外埠企业出现这种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上报住建部,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 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