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抽查企业年报592户存弄虚作假情况

11.11.2015  16:24

东亚讯(记者  赵宇)  企业年报公示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不仅影响企业的信誉,而且影响合作伙伴的判断,所以信息填写的真实性非常重要。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截至9月30日,长春市工商局完成了对省工商局随机抽取的1854户企业年度报告的抽查工作,抽查结果显示592户企业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况,占31.93%。

抽查结果显示,有1122户企业为正常,占抽查企业总数的60.52%。

其中抽查结果为非正常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中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592户,占31.93%,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93户占5.02%,其余为不予配合情节严重企业等其他情况共47户,占2.53%。

对此,长春市工商局已对抽查结果中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履行法定程序,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长春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企业年度报告的抽查,是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后的第一次年报信息抽查,按照工商总局要求,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资金财务等相关信息属于重点检查信息,在抽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公示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核实确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失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