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环保局加大建筑噪声环境监管力度

10.05.2016  15:02

  

  抚松县环保局采取措施加大建筑噪声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对所有施工场地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施工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建筑单位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和施工机械,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排放。

  二是加大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达标排放,同时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多种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时限。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夜间22:00-6:00不得施工,特殊工期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并张贴通告,告知周围居民。

  四是加大巡查频次。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擅自开工、不按时限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截止目前共对松江河镇、抚松镇、仙人桥镇等10个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违反建筑施工时限的违法行为,由环境监测站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依法做出超标界定,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该项目已整改完毕。

  

  

(责任编辑: 环保厅)